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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3日

磴口县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02 点击量:3906

磴口县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农场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局,县各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



                                                                                                                                                         中共磴口县委员会                                                                                                                                                                                                                       2020年11月2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部署要求,促进全县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汇聚全县各族人民强大合力,筑牢祖国北部边疆安全稳定屏障,根据巴彦淖尔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巴党发〔2020〕1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巴彦淖尔市委关于做好民族工作的部署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切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社会氛围,为坚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模范自治区”荣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各族干部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进一步增强,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互相离不开思想进一步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凝聚力不断增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社会和谐局面不断巩固发展。

二、全面深化宣传教育,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

(一)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加大基层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力度,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开展革命历史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国家安全和国防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上来,不断提高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认同度。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组织部、统战部、教育局、县直机关工委、党校、民委、妇联、团县委、各苏木镇农场党委

(二)健全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常态化机制。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实现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主题教育多位一体。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列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各级党组织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辅导讲座、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抓好全体党员干部教育。各级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党校都要专门安排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加大师资培养和培训力度,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坚持从小就抓、从学生抓起,幼儿园、中小学安排和开设民族团结活动、课程,定期举行升国旗、唱国歌仪式,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七个一+”活动(即每年召开一次主题班会,每个学生参加一次实践活动、学习一个典型模范、讲述一个故事、学唱一首歌曲、撰写一篇作文、参观一次展览)。按照“五个讲清楚”的要求,深入阐释推行国家统编教材使用的重大意义,落实好包联制度,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回访学生家长活动常态化。学校党组织要发挥政治堡垒作用,引导广大教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重要论述,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

牵头单位: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局

责任单位:统战部、党校、机关工委、民委、各苏木镇农场党委

(三)丰富中华民族共同体宣传载体和方式。宣传部要组建宣讲团、“草原学习轻骑兵”,深入基层推进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七进”活动,广泛性、经常性地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事迹,营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氛围。统战部、民委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巾帼大宣讲”等载体,教育引导各族职工、青年、妇女、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上来。嘎查村、社区 、企业等基层单位要组织“百姓名嘴”、民族团结先进个人、典型人物,利用“草原书屋”“学习讲堂”“流动党校”等平台开展宣传教育。鼓励支持制作传播民族团结进步公益宣传片、微视频,县融媒体中心、“磴口党建”“磴口统一战线”等新媒体要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专栏,阐释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民族理论政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推出更多反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的生动事例,讲好民族团结故事。各责任部门要依托铁路、公路、银行、政务大厅等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在交通干道、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牌、文化墙绘、灯箱广告,积极整合资源,打造民族文化广场等。在重大节庆、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加大宣传力度,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让党的民族政策深入人心,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根基层。

牵头单位:宣传部、统战部、民委

责任单位:党校、团县委、妇联、总工会、工商联、文化旅游广电局、融媒体中心、各苏木镇农场党委

(四)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高度重视网上舆论阵地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加强重点新闻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利用新媒体,扩大中国特色民族理论创新成果和中华优秀文化精神产品、模范典型事迹网上传播,建设好网上各民族共同家园。网信办做好涉及民族因素舆情监测、分析、评估工作,健全网络舆情管控引导机制,加强少数民族网评员队伍建设,正确引导涉及民族因素的舆论舆情。加强意识形态安全建设,健全和完善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快速反应机制,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错误思想观念,坚决打击各种造谣生事、挑动民族情绪的行为,增强各族干部群众识别大是大非、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思想渗透的能力,筑牢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人心防线。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网信办、民委、公安局、各苏木镇农场党委

三、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基础

(一)传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教育,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理念、中华传统美德融入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文化设施建设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全过程。把尊重保护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与传承建设中华文化有机结合,实施全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推动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深入挖掘民族优秀文化的内涵和精髓,推出一批体现游牧文化、农耕文化、黄河文化、岩刻文化、兵团文化的艺术精品,创作一批具有磴口特色、体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文化艺术作品。围绕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宣传中华文化,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少数民族书画摄影展、征文演讲、知识竞赛、那达慕等文体活动,“红色文艺轻骑兵”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到人民中间去。加强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擦亮民族文化旅游名片,打造“百湖之乡 魅力磴口”旅游品牌,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中华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增强各族群众对多元一体中华文化的认同。

牵头单位:宣传部、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融媒体中心、民委、文联,各苏木镇农场党委

(二)坚定不移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把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引导等工作,扎实推进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工作,提倡和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为更多少数民族学生成长成才创造条件。鼓励民族干部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语言相通促进民心相通。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促进各民族文化传承发展,提倡文明现代的生活方式,引导和帮助各族群众追求现代文明生活,推进民族进步。强化公民日常行为规范,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职业规则、团体章程,营造自觉遵法守法、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的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教育局

责任单位:宣传部、统战部、民委、县直各单位、各苏木镇农场党委

(三)建立相互嵌入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积极开展各族群众共建共享美好乡村(社区),“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等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活动,鼓励各民族群众联合创业、扶贫救济,积极引导各族群众和睦相处,推动各族群众和谐共融,从居住生活、工作学习、文化娱乐等日常环节入手,经济、文化、社会和心理形成密不可分的民族共同体。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构建流出地和流入地对接协作工作格局,让城镇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镇社区。加强民族地区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让农村社区留守人员得到更好的生产扶持、社会救助、人文关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让城乡学生同等享受教育教学待遇,引导各族学生互助共学。鼓励和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外出务工创业就业和就近就地创业就业,推动实现各族群众团结共事。

牵头单位:各苏木镇农场党委

责任单位:统战部、民委、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住建局、工信局、工商联、卫健委

四、以人民为中心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

(一)推进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坚持把发展作为增进民生福祉的根本之举,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路子,立足资源禀赋,区位、产业发展优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以“天赋河套”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引领,大力发展民族手工、民族餐饮、草原旅游等民族特色产业,推动产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

牵头单位:发改委

责任单位:民委、农牧和科技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各苏木镇农场党委

(二)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定不移践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庄严承诺,统筹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解决好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等各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探索创新生态保护、现代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相结合的路子,加强交通、通讯、信息网络、防灾减灾等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牧区公共服务能力,整体提升牧民生活水平。

牵头单位:政府办

责任单位:发改委、民委、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民政局、医保局、住建局、卫健委、文化旅游广电局、各苏木镇农场党委

五、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水平,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

(一)贯彻落实民族法规政策。全面落实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强民族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干部群众自觉遵法守法用法。加强对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用法律规范民族关系,解决民族问题,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司法局

责任单位:政法委、民委、各苏木镇农场党委

(二)加强民族法治宣传教育和服务工作。发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知识读本和法治宣传挂图,增强全社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加大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熟悉通用语言少数民族干部选配力度,提高“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草原110”服务水平,提高民族事务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牵头单位:政法委

责任单位:公安局、司法局、民委、各苏木镇农场党委

(三)依法处理民族问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各族群众合法表达利益诉求渠道,综合运用法律、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坚决打击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犯罪行为。

牵头单位:政法委、统战部

责任单位: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局、民委、各苏木镇农场党委

六、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政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加强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专题研究一次民族工作。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民族团结工作,每半年听取一次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民族领域的重大问题。统战部和民委要加强政策研究,搞好综合协调,抓好督促检查。强化本地区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牵头单位:县委办、政府办

责任单位:统战部、民委、各苏木镇农场党委

(二)加强干部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对党忠诚、德才兼备原则,按照好干部“二十字”标准和“三个特别”要求,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对政治过硬、立场坚定、敢于担当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充分信任、坚定团结、大胆选拔、放手使用;对在重大原则问题前立场摇摆、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够坚定坚决的干部,依纪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加强民族工作部门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少数民族多种语言兼通人才的培养使用。偏远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要配强苏木镇领导班子和嘎查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社区完善“1+N”区域化党建模式,在嘎查村民小组全面推行以网格化为架构、“微治理”为手段的基层治理模式开展军警民共建活动,推广“五个一”党建模式和爱民固边直通车等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积极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好事。

牵头单位:组织部

责任单位:统战部、政法委、民政局、各苏木镇农场党委

(三)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纵深拓展。认真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责任,构建民族团结进步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目标考核、督查管理、经济发展、睦邻友好等工作长效体制机制。坚持抓基层、强基础,坚持分级创建、分级负责,形成县、苏木镇、嘎查村(社区)、组、户“五级联动”工作格局,发动和动员各族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全覆盖。强化具体措施,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常态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进农村(社区)、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政法系统、进家庭、进医院、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一批示范基地、示范点,争取增补进入自治区级创建名单整理编辑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资料汇编,形成以点带面、宣传覆盖示范创建工作格局。

牵头单位:统战部、民委

责任单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苏木镇农场党委

各苏木镇农场、各部门要站在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维护“模范自治区”荣誉、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政治高度,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分解目标任务,形成工作责任清单。同时要对照职责密切配合,组织引导各界社会力量,务实有效地推进工作落实。